各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
為進一步嚴格規范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禁社會組織借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機違規評選評獎,共同為黨的百年華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現就開展清理整治全國性社會組織違規評選評獎工作(以下簡稱清理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對全國性社會組織未經批準擅自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摸排,及時發現并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擴散蔓延;重拳整治造成惡劣影響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從嚴從重查處借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機違規評選評獎和借評選評獎搭車收費行為。形成各部門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的清理整治合力,確保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符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以及《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暫行規定》(國評組〔2012〕2號)等政策規定。
二、時間安排
2021年4月初-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傳達學習。請各業務主管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國資委黨委及時將中央有關精神和評比達標表彰政策要求傳達到各全國性社會組織,告知政策紅線,明確法律后果,釋放重拳嚴懲的強烈信號,嚴禁利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機違規開展評選評獎活動,切實加強事先防范。指導社會組織深刻領會中央關于開展清理整治違規評選評獎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法規學習,吃透政策規定。引導社會組織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清理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作為營造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良好環境的重要舉措,作為落實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成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組織實施。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對本單位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脫鉤)社會組織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加強活動審查和業務指導,及時對違規活動的社會組織及責任人員進行處理。各部門要把清理整治工作作為今年重點任務,列入重要日程,形成具體方案,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各項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采取多種方式,多渠道摸排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脫鉤)的社會組織今年擬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情況,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及時發現相關活動線索,定期匯總、摸排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情況。要及時處理所發現的違規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線索,苗頭性問題要抓早抓小,盡早消除違規隱患;已經違規開展的要立即叫停,責令整改,消除不良影響,并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公開曝光違法事實和查處情況等。對弄虛作假、瞞報漏報、搭車收費、整改不到位的,要進一步限查限辦、重拳懲處,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實行聯合懲戒。各部門的摸排和處理信息要及時與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共享。民政部將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時匯總梳理社會組織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信息,對頂風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社會組織,依法調整其年檢結論、降低評估等級、予以行政處罰、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同時取消其評比達標表彰申請資格。
(四)壓實主體責任。指導社會組織把清理整治工作列入今年黨建和業務工作重點,壓實各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和黨組織負責人的主體責任,督促社會組織切實強化遵法守法意識,加強誠信自律建設,嚴格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行為。引導社會組織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治理結構,切實發揮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的相互制衡和協調作用。強化清理整治效果,督促社會組織對以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自查自糾,能夠主動整改、消除影響的,將視情形從輕處理。
(五)形成長效機制。以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監管機制,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共享監管信息,探索形成對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長效監管機制。
(六)加強信息報送。請各單位分別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將全面摸排情況和清理整治情況及匯總表(詳見附件)分別報送至民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電子版請一并發送至guanli1chu@126.com )。民政部將定期向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告社會組織評選評獎情況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情況,各部門情況將作為附件一并上報。
民政部
2021年4月6日